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了事故谁负责
金华金东法律咨询
2025-05-20
(一)若介绍人只是单纯提供干活信息,没获利且无过错,不用承担责任,安心处理后续事宜即可。
(二)当接受劳务方与提供劳务者形成劳务关系,要是接受劳务方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过错,需对提供劳务者的损害担责;而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的,自己也得担责,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。
(三)干活属于劳动关系时,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认定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不过若介绍人在介绍时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,可能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,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介绍他人干活出事故,责任承担分情况。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,无获利且无过错,通常无需担责。
2.若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,双方按过错担责。接受劳务方有过错,如未提供安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,要担责;提供劳务者有重大过失,也需担责。
3.若属劳动关系,劳动者因工受伤可认定工伤,由用人单位担责。介绍人一般不担责,但有故意隐瞒信息等过错,可能担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事故,责任承担依具体情况而定,介绍人通常无责,但有过错时可能担责;接受劳务方与劳动者形成劳务关系时按双方过错担责;若属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法律解析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且无获利与过错,不承担责任。若接受劳务方有过错,如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等,需承担责任;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也需担责。另外,当干活属于劳动关系时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认定为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不过,若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,也可能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认定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事故,责任承担依不同情形而定。一般来说,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且无获利、无过错,通常无需担责。
1.劳务关系情形下,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,接受劳务方与提供劳务者按各自过错担责。若接受劳务方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过错则需担责;若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,也应承担部分责任。
2.劳动关系情形下,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认定为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介绍人通常不担责,但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,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建议介绍人提供信息时应确保真实准确,避免隐瞒重要情况。接受劳务方要提供安全劳动条件,提供劳务者需遵守安全规定。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介绍人仅仅作为信息提供者,在未获利且无过错的情况下,对于干活者出事故通常无需承担责任。比如介绍人只是单纯告知干活信息,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,也没有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行为。
(2)若接受劳务一方和提供劳务者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,双方需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。若接受劳务方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过错,要承担责任;而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,也需担责。
(3)干活属于劳动关系时,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认定为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一般介绍人不担责,但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,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提醒:介绍人介绍工作时应如实提供信息,避免隐瞒重要情况;干活者要注意劳动安全,若因劳务受损要分清责任依法维权,情况复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(二)当接受劳务方与提供劳务者形成劳务关系,要是接受劳务方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过错,需对提供劳务者的损害担责;而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的,自己也得担责,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。
(三)干活属于劳动关系时,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认定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不过若介绍人在介绍时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,可能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,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介绍他人干活出事故,责任承担分情况。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,无获利且无过错,通常无需担责。
2.若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,双方按过错担责。接受劳务方有过错,如未提供安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,要担责;提供劳务者有重大过失,也需担责。
3.若属劳动关系,劳动者因工受伤可认定工伤,由用人单位担责。介绍人一般不担责,但有故意隐瞒信息等过错,可能担责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事故,责任承担依具体情况而定,介绍人通常无责,但有过错时可能担责;接受劳务方与劳动者形成劳务关系时按双方过错担责;若属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法律解析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,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且无获利与过错,不承担责任。若接受劳务方有过错,如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等,需承担责任;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也需担责。另外,当干活属于劳动关系时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认定为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不过,若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,也可能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认定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介绍别人去干活出事故,责任承担依不同情形而定。一般来说,若介绍人仅提供信息且无获利、无过错,通常无需担责。
1.劳务关系情形下,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,接受劳务方与提供劳务者按各自过错担责。若接受劳务方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过错则需担责;若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,也应承担部分责任。
2.劳动关系情形下,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认定为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介绍人通常不担责,但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,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建议介绍人提供信息时应确保真实准确,避免隐瞒重要情况。接受劳务方要提供安全劳动条件,提供劳务者需遵守安全规定。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介绍人仅仅作为信息提供者,在未获利且无过错的情况下,对于干活者出事故通常无需承担责任。比如介绍人只是单纯告知干活信息,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,也没有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行为。
(2)若接受劳务一方和提供劳务者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,双方需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。若接受劳务方存在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、指挥失误等过错,要承担责任;而提供劳务者自身有重大过失,也需担责。
(3)干活属于劳动关系时,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认定为工伤,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一般介绍人不担责,但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过错行为,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提醒:介绍人介绍工作时应如实提供信息,避免隐瞒重要情况;干活者要注意劳动安全,若因劳务受损要分清责任依法维权,情况复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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